河北经贸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立项、结项流程

作者: 时间:2025-08-07 点击数:

一、签订合同

1、拟定合同,提交审核

项目负责人、合同委托方通过协商按照合作要求填写“横向课题(项目)合同书”,提交校区域协调发展研究院审核。

2、签约盖章

合同定稿,一式3份,双方项目负责人在正式合同上签名并加盖公章。

3、提交合同原件备案

经双方签名并盖章后的合同原件提交一份至校区域协调发展研究院备案。

二、横向项目立项以及经费划拨

1、开具发票

凭双方单位签字盖章的合同到校财务处(会计核算科)开具发票给委托单位。

2、录入科研系统

项目负责人将课题信息录入科研管理系统(注:务必上传盖章版合同),区域协调发展研究院审核。

3、经费上账

区域协调发展研究院根据合同原件、到账经费信息,制作横向经费上账信息单,部门盖章后,交财务处审核并制作经费码。

4、财务报销

项目负责人凭个人工号进财务管理系统查询项目经费编号,凭此编号去财务处报销课题经费。

三、横向项目的结项

1、按时完成项目

项目负责人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完成,留存研究成果。

2、开具结题证明

项目委托方开具项目结题证明。

3、办理结题存档备案手续

凭结题证明和研究成果(或符合合同要求的结题材料)到区域协调发展研究院办理结题存档备案手续。


说明:

1、人文社科类科研合同原则上要求使用学校规定的“横向课题合同样本”和科技部制订的“技术服务(咨询)合同”,合同要根据委托单位的要求,结合项目负责人的研究特长,科研条件,研究人员组成等情况属实填写。

2、请各位老师起草合同草案后必须将草案发送电子邮件到区域协调发展研究院初审(邮箱:jmqfy8907@126.com),并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联系方式。区发院原则上在收到合同草案3个工作日之内反馈修改意见。合同未经学校初审而直接由委托方签字、盖章的,区域协调发展研究院将不予受理。

3、合同定稿后请在协同办公中申请用章,点击“新建合同审批单”填写相关信息,承办部门由本学院审批、归口部门由区域协调发展研究院审批。

4、合同草案审核、经费管理联系方式:

合同草案审核:师晶晶 87658907 13315461399

横向课题经费管理:戴 天 80906380 152311733975

5、横向课题合同样本(见附件)

6、请项目负责人及时办理横向项目结项手续,以便核定科研业绩分。

附件: 横向课题(项目)合同书(样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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