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时间:2024年11月7日(星期四)下午14:30
报告地点:法学院三楼学术报告厅
报告题目:对“十二条方法规则”的诠释
主讲人:陈金钊 华东政法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
主讲人简介:陈金钊,山东省莘县人,法学博士,华东政法大学二级教授、法律方法研究院院长、法律方法论专业博士生导师,学科带头人;CSSCI来源集刊《法律方法》主编;兼任中国儒学与法律文化研究会执行会长、上海市法学会法理法史研究会会长;主要研究领域为法律方法论,系中国法律方法论研究的代表性学者之一。从1983年起从教39年,先后在河南大学法学院、山东大学法学院任教,曾任山东大学威海副校长,主要讲授《法律方法论》、《法理学》、《法律解释学》等课程;1990年至今,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报刊杂志上发表的学术论文360余篇,多年荣获法理学、法史学高产作者;出版专著、教材30余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一般项目等20余项;先后获得“全国十大青年法学家提名奖”、“全国师德先进个人”、“钱端升法学优秀论著二等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