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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经贸大学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教职工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19 浏览量:


全校各单位:

按照省医保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省本级公务员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冀医保字[2021]30号)要求,2021年省本级公务员的健康体检的流程进行了改革,改变了以往经办机构分配,单位个人自行前往体检的模式。实行参保单位在单位网厅预约团体体检时间和体检机构,参保人如有特殊情况,可根据自身实际,在单位团体体检预约后,个人通过“河北智慧医保”,自行网上修改预约体检时间或体检机构。

结合学校实际,现就2021年度教职工健康体检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

由于我校的教职工人数较多,经和体检机构协调,单位网厅团体预约的时间是:

北校区(代码)省人民医院2021年10月9日至2021年10月15日

北校区(代码)省中医院2021年9月22日至2021年9月27日

东校区(代码)省中医院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9月3日

二、体检地点

河北省人民医院

地址:和平西路348号,泰华街省人民医院西门南侧

河北省人民医院联系电话:66795001/66795002

河北省中医院

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389号(体育北大街与中山路交口东行200米路北)河北省中医院体检中心一层、三层

河北省中医院联系电话:69095618/69095288

三、体检人员范围

1.退休人员。

2.学校在编教职工

四、体检项目

体检项目分为基础项和选查项。35岁以上人员为普查项目加六选一项目套餐,35岁以下人员为普查项目加四选一项目套餐选查项为:各类人员体检项目(详见附件)

五、相关说明

1.请各单位通知本单位人员按网厅预约时间参加体检,如有特殊情况,可根据自身实际,通过微信“河北智慧医保”小程序,自行网上修改预约体检时间或体检医疗机构(详见附件)

2.因疫情防控要求,体检分组以每天参加体检人数约200人为原则,为避免单日人员过于集中,请大家全程佩戴口罩,尽量按照学院安排的时间参加体检。有特殊情况者须在2021年12月23日前完成,过期将无法体检。

3.教职工持本人身份证、社保卡。

4.离休人员不在本次体检范围。

5.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可在当地个人的两所定点(经省医保批准备案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省医保将在本年度体检工作结束后,向其个人账户注入体检费用。

6.体检具体注意事项见附件。

联系人:医保办叶兴娟

电 话:0311-87655871、13513116717




校医院职工医保办

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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