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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24年俄罗斯互换奖学金(中俄政府奖学金)的遴选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02 浏览量:


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启动2024年俄罗斯互换奖学金(中俄政府奖学金)的遴选通知》(详见附件1),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委继续选派留学人员到俄罗斯高等院校学习、进修或从事科研工作。

选派专业:重点选派俄罗斯优势学科专业,包括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新材料、石油工程、医学、物理、化学等理工类专业以及俄语语言文学、法律、经济、历史、国际关系、社会学、新闻、文学创作等人文社科类专业。

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访问学者,3-10个月;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4-36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本科插班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6-10个月;留学期限根据俄方录取结果确定。

资助内容:留学期间享受俄方提供的奖学金(免学费、部分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出国留学人员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该项目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10-17日,请有意向申报该项目的单位在11月10日之前完成人员选拔、推荐工作,国际交流中心将予以公示。被推荐人请及时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网报时,“申请项目名称”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俄罗斯互换奖学金”。

申请人请在2023年12月15日前登录俄罗斯人文合作署留学俄罗斯网(https://education-in-russia.com/)完成注册并上传对外联络材料,对外联络材料由俄方直接审核。大学公共俄语教师在俄方网站报名时留学单位请选择“普希金俄语学院”。其他申请人在俄方网站填报的6所国外院校建议参考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http://jsj.moe.gov.cn/api/index/mdDesc/gwyx)公布的俄罗斯院校名单选择,具体可申报院校以申请时俄方网站开放可供申请人选择申报的院校列表为准。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请填写《河北经贸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批表》(附件2)以及单位推荐信(附件3),于2023年11月20日之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国际交流中心(外籍专家公寓楼一楼北头办公室),逾期将不予受理。我中心将按国家留学基金委及教育厅的要求统一为申请人办理推荐公函,并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教育厅审核。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87656560。

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项目所提交留基委的全部资料纸质版1套(申请表需签字、贴照片),电子版打包发送邮箱fzylzd@qq.com。

2、经单位领导审批的《河北经贸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批表》纸质版1份。

3、单位推荐意见1份,并将word文档发到邮箱fzylzd@qq.com,11月10日前提交。(注:单位推荐意见需要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回国后计划等进行严格把关,领导签字后,盖单位公章)。


河北经贸大学国际交流中心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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