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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河北经贸大学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30 浏览量:


各基层分工会、各位代表:

按照学校工作安排,今年上半年拟召开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为充分发挥教代会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职能,进一步促进学校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推动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特向全体代表征集提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时间

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5月24日

二、提案范围

凡属学校职权职责受理范围内的下述内容可列为提案:

(一)关于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相关规定的建议和方案;

(二)围绕国内知名的高水平财经大学建设和新财经教育教学改革,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技创新、人才引进、师资队伍、治理能力、后勤保障等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三)关于学校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及文化传承等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四)关于学校教职工普遍关心的其他重大问题的建议和方案。

三、提案要求

(一)提高认识,注重质量。撰写提案前要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确保提案的代表性、严肃性、可行性,保证提案质量。提案应实事求是、简明扼要,一事一案,案由事实清楚、案据客观确凿、建议具体可行。

(二)提案必须由一名正式代表提出,两名或两名以上正式代表附议。非教代会代表的教职工对学校发展有宝贵建议,可联系身边的教代会代表,由教代会代表提交提案。

(三)提案内容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不属于学校和教代会职权范围内的,涉及民事纠纷事项的或进入刑事、行政诉讼以及仲裁程序事项的,为本人、亲属或他人解决个人问题的事项,学校已有明确答复意见的事项,内容空泛、建议和意见笼统的,均不予立案。

四、相关说明

(一)各基层分工会要认真组织宣传,积极动员代表以高度负责的主人翁精神提出提案。各位代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调研,积极建言献策、集思广益,做好提案工作。

(二)校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将督办重点提案,视情况表彰提案办理先进单位和优秀提案。

(三)提交提案的方式。各位代表可下载《教代会提案征集表》,打印并由提案人、附议人亲笔签署姓名后,交所在分会主席,由各分会统一在截止日期前送交校工会。同时将提案的电子文档发送邮件至QQ:1372861849,

联系人:武相雨 联系电话:87656765

 

河北经贸大学第五届教代会

提案工作委员会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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