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批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专家库遴选工作的通知》(冀教人函〔2025〕8号)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充实专家库力量,完善学科覆盖结构,现决定开展第二批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专家库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在职专任教师、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二、遴选名额
各教学单位按“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专家学科分类表”(附件1)进行推荐,鼓励艺术类、新闻传播学类、教育学类、法学类、法学其他类、哲学类学科专家积极申报。
三、遴选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学术风气端正,无违规违纪行为。
2.熟悉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相关政策规定,能认真履行职责,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考试纪律。
3.具有扎实的本学科(领域)专业知识,较强的分析概括能力、判断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从事本学科(领域)教学(研究)工作5年以上,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5.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能胜任网上评审工作。
四、相关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专家遴选推荐工作,把师德师风标准放在首位。要对推荐纳入面试专家库的人员加强管理,对主动承担并履行面试考务任务的专家,在培养培训、选优评先方面予以政策倾斜。
2、符合基本条件的申报人登录“专家自助添加信息地址”(http://hbgs.gspxonline.com/Expert?createId=12466&workId=163&sign=a020243ec8245473b288483f6c5c979f&pId=8),填报个人相关信息,打印《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专家推荐表》(一式一份,A4纸双面打印),专家填报截止时间为6月20日。(具体操作详见附件2)。
3、各教学单位须在6月24日前对本单位申报专家进行资格审核,并将《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专家推荐表》和本单位《面试专家基本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纸质版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教师培训中心(第一办公楼216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sjxfz2017@163.com。
4、入库专家须服从管理,遵守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面试过程中的各项保密规定及规章制度,严格履行职责。凡被抽调并确认为面试考官的人员,不得无故拒绝承担面试工作。两次无特殊原因不履行或者不能胜任面试考官工作任务的,将取消面试考官资格,从数据库剔除,并将该情况与教师师德表现相挂钩。
5、2022年(含2023、2024年新增)专家库专家,如愿意继续担任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专家,本次需要重新申报审批。(1)如专家因个人信息变动需进行修改(如职称,联系电话等),请在专家信息录入页面点击进入“修改填写专家信息”页面,修改个人信息后提交保存即可。(2)如专家因退休等原因不再担任面试专家,请联系学校管理员进行数据删除。(3)未进行上述两项操作的在库专家,直接打印即可。(4)如专家不确定是否填报过,或当时填报的手机号码,请联系管理员。
联系人:路老师 电话:87655652
附件:
1.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专家学科分类表
2.面试专家基本信息汇总表
3.个人申报系统操作说明
教师培训中心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