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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督促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及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06 浏览量:


全体师生:

接新华区税务局通知,截至4月23日个人所得税(以下简称个税)大数据平台显示我校共有724人未办理2022年度个税汇算清缴业务,其中:教职工476人、在校生248人。按照个税汇算清缴要达到100%的要求,从5月份开始税务局将每周统计一次,请未办理的教职工和在校生加快办理。由于涉及个人隐私,未办理汇算人员名单,财务处仅通知到各学院和行政处室第一负责人,请相关领导充分重视并督促及时办理,避免逾期未办理产生滞纳金和罚款,并影响到个人征信。

从4月下旬开始,新华区税务局开始对2019-2021年度个税汇算清缴中应办理未办理情况进行大排查,在第一轮排查中发现我校有6名教师19、20、21年度存在应补未补个税的情况,已通知其进行了补缴,同时按日加收了滞纳金,并在汇算清缴补税记录中进行显示,所以,建议广大师生对2019-2021年度个税汇算进行自查自纠,未办理的进行及时的补办。

个税APP对2022年度的个税汇算提供了相关数据和自动计算,对2019-2021年度个税汇算只提供了自动计算,不再提供对应年份的相关数据,所以办理难度较大,为方便大家操作,财务处提供了《纳税人自查及补办2019-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操作流程》PPT(见附件1),大家可参照操作。

另外,税务局最近发现我校8位职工出现了“本人及配偶在工作地有住房仍然填报了‘住房租金’附加扣除”以及“夫妻双方仅有一个子女,填报‘子女教育’扣除比例时都填写了100%”的错误,并通知其进行更正和补缴个税,因此,提醒大家严格遵循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法律规定的条件填报,申报条件详见财务处网页服务指南个税答疑3:年末如何确认或修改个税专项扣除,看第一条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条件。

个税汇算清缴办理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工资及税务科,电话:87656261。


财务处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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